部门介绍

大理大学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


       大理大学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是学校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处级管理部门,按归口管理的职责,主要负责各类留学生的招生,涉外事务,奖惩以及协调相关部门、指导相关学院开展留学生的各项工作。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下设留学生招生科和留学生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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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招生科职责:

(一) 负责全校各类自费留学生及奖学金来华留学生(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云南省政府奖学金、大理州政府奖学金、大理大学奖学金及各类社会捐助类奖学金)的招生工作,包括提出招生计划、制定招生简章及宣传手册、开展招生宣传、组织实施入学申请受理、资格审核、录取报批、发放通知,以及指导留学生办理来华留学签证等手续。

(二) 负责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联系以及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生的管理,包括报到注册、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管理平台的学籍注册、异动管理、年度评审、违法违纪处理报送以及生活补助发放工作。

(三) 负责新生到校后与其所在学院及教务处、研究生处、计财处、学生处、后勤中心、保卫处等部门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四) 负责组织安排各类留学生的学前教育和开学典礼。

(五) 负责联系国外招生宣传机构,搭建新的招生渠道和平台,拓展留学生生源市场。

(六) 负责向生源国相关机构申报来华留学生招生资质及各类招生备案登记工作。

(七) 负责部门行政管理工作,包括来文转接、报表及报告总结撰写,请示及发文报送、外事接待、会议安排、人事考勤报送、保密工作、办公用品的采购及管理工作。

(八) 负责部门财务预算编制、日常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包括留学生奖学金、节日补助、留学生活动以及其他部门建设的经费审核及报销工作。

(九) 负责部门党建的相关工作。

(十) 负责部门国有资产申购、管理、维护及报废申请等工作

(十一) 负责留学生网页的建设、维护工作

 

留学生管理科职责

(一) 负责组织安排各类留学生新生办理入校后的住宿登记、体检,以及居留许可等手续。负责发放留学生学生证、留学生手册。

(二) 负责按照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的规定,协同相关部门及学院处置涉及留学生的突发事件,指导并协助各学院做好留学生安全教育。

(三) 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定,负责对留学生的违法和严重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置及上报等工作,指导并协助相关学院对留学生的一般违纪行为进行处置工作。

(四) 负责除中国政府奖学金以外的各类奖学金生年度评审工作。

(五) 负责组织开展留学生“优秀留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毕业生”等评优评奖工作。

(六) 负责开具留学生各类涉外证明,包括在读证明、转学证明、无异议证明、无犯罪记录申办证明、缴费通知、居留许可申办证明、健康体检申办证明、银行开户相关证明、迁移证明、学业深造证明等。

(七) 负责组织并指导各学院开展在校留学生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八) 协调宿管部门和相关学院做好留学生住宿安排。

(九) 负责组织开展校级层面的留学生活动,并指导和审批各相关学院开展院级层面的留学生活动。

(十) 负责开展各类学历留学生的毕业相关工作,包括毕业典礼组织、毕业纪念品制作与发放、毕业聚餐、离校手续审核、公安部门的毕业生信息备案等。

(十一) 协助教务处、研究生处制定留学生的人才培养方案,协助留学生申请学历学位工作。

(十二) 负责学历留学生的学籍、学历注册及学位报送事宜。

(十三) 负责与教育部学位认证中心、驻华使领馆及境外各国医学会等机构联系并协助办理学历留学生的学位认证,执业医师考试申请、就业资质审查及留学生继续深造的相关手续等。

(十四) 协助教务处等部门办理在读各类留学生的退学、转学、休学等手续。

(十五) 负责指导各相关学院办理除中国政府奖学金生以外的各类留学生的平安保险投保、理赔工作;负责办理全校留学生校方责任险的投保工作。

(十六) 负责留学生工作的宣传报道、包括“留学理大”微信公众号的日常更新和维护及留学生新闻采编和报送。

(十七) 负责大理大学国际学生管理平台的维护、更新;负责留学生数据报送。

(十八) 负责各类在校留学生社团的管理,包括各类留学生学生会、留学生活动社团;负责大理大学留学生校友会的管理和联系。

 

 

联系方式

邮箱:escis@dali.edu.cn

传真:0086-(0)872-221-8979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弘圣路2号大理大学古城校区留学生教育服务中心(图书馆北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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